米兰官方网站入口登录入口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暂行)

发布者:安全管理处发布时间:2025-04-23浏览次数:10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学校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创建平安校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安徽省学校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安全生产的范围包括教学、科研、生活、基础建设、后勤保障等涉及师生人身与财物安全的各类场所和活动。

第三条  学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学校成立“蚌埠工商学院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  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校领导担任,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为常务副组长。成员由二级单位和部门(以下统称为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在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部署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重大决策;分析学校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管理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生产制度。

第七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处,负责学校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管理处处长兼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拟定学校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学校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或组织相关单位对归口管理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督促或组织有关单位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学校各单位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归口管理单位和二级学院要成立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机制。

职能部门、教辅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并负全面领导责任; 各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履行安全措施落实和监督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第九条  学校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由领导小组与学校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因职能划分调整,相关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作相应调整。

学校建立安全生产形势定期研判、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情况通报预警、周边安全隐患与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化解等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第十条  学校将安全生产管理纳入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保证工作落实和经费投入。

第三章  职责范围

第十一条  校园治安、综合治理与消防安全,由安全管理处归口管理。主要职责是:制定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并实施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负责公共区域安全管理;组织并协调开展校园综合治理工作;建立涉校涉生治安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负责消防安全监督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监控网络,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定期开展防灾减灾技能培训与演练;负责重点部位和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等建设、管理工作;对校内经营单位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考核;负责学校聘用安保人员管理工作。

学校体育场馆、会议室、报告厅等公共区域和实验楼、图书馆、办公楼等公共楼宇安全由使用单位具体负责。

各单位利用场地场馆对外租赁,或组织、承接各类文艺、商业、会议及体育赛事等,其安全由场地租赁或组织、承接单位具体负责。

第十二条  校园交通安全,安全管理处归口管理。主要职责是:制定校内道路和车辆通行秩序管理制度;建设与管理校园道路标牌标识、道闸系统、停车场等校内交通设施;负责校园出入口交通管控和门禁管理工作;承担交通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负责协调地方政府部门,加强校门口及周边交通秩序管控。

校车运行安全,由后勤部负责。主要职责是:负责校车运行安全管理,做好驾驶人员安全教育管理,落实车辆定期检查与保养,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  食品安全,由后勤部归口管理。主要职责是: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负责食堂经营单位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全过程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堂、水泵房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协调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取缔私自经营、存在卫生安全隐患的餐饮摊点。

第十四条  卫生防疫安全,由后勤部归口管理。主要职责是:负责校医务室的日常管理;制定卫生防疫安全管理制度;承担传染病等疫情的预防、监控及报告等工作;加强对教学、科研和生活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安全监控管理,对影响人群健康的公共卫生实施监督和管控;开展健康保健、卫生防疫与救护知识教育培训;落实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演习演练工作。

第十五条  实验室安全,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归口管理,相关二级学院配合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审定各类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定期组织开展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专项检查,监督学院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定和审定实验室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置预案。

二级学院主要职责是:落实学校和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相关实验室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负责具体落实实验室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组织对师生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技能培训以及配合做好实验室应急处置预案演练工作。

第十六条  实习实训活动安全由教务处归口管理,二级学院具体负责本单位师生实习实训活动日常安全管理。

教务处主要职责是:制定学生实习实训活动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学生实习实训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监督学院开展实习实训活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建立实习实训活动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定和审定实习实训活动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二级学院主要职责是:落实学校和职能部门实习实训活动规章制度;制定和落实本学院实习实训活动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负责实习实训活动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组织开展实习实训活动安全教育培训;具体落实实习实训活动安全管理责任制。

其他单位开展的实习实训活动由组织单位具体负责安全工作。

第十七条  学生活动安全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团委)归口管理各学院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生活动的安全管理。

学生工作部主要职责是:制定学生活动安全管理制度;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做好大型活动审批把关;组织开展学生活动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学生活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建立学生活动安全管理责任制;负责学生安全知识教育和宣传工作管理监督;制定和审定学生各类活动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预案,组织开展和督促学院开展大型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演练。

二级学院主要职责是:落实学校和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本单位学生活动审批把关;落实学生活动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本学院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落实学生安全知识教育和宣传工作;组织学生参加大型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演练;建立学生活动安全责任制;负责按照学校和职能部门有关规定及时申请和报告本学院组织的各类学生活动。

其他各单位在其职责范围内组织的学生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由组织单位负责。

第十八条  学生宿舍安全,由后勤部归口管理,学生处、有学生的二级学院、安全管理处配合后勤部主要职责是:制定并落实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学生宿舍防火、防盗、水电、安防各类设施设备等安全检查;负责学生公寓管理以及岗位从业人员健康、从业环境等管理;负责做好消防、防震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和应急预案实施工作;落实学生宿舍区域内消防等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以及工作人员消防安全知识与技能教育培训;建立每日学生宿舍人员出入和消防安全情况等工作台账;负责洗衣机、开水机等学生公寓内引进项目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

学生处职责是:配合做好学生宿舍安全管理教育相关工作,组织学生宿舍安全检查,把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列入米兰全站app登录app例会内容等。

安全管理处职责是:加强宿舍区安全巡查检查,指导做好学生公寓楼内用电用火安全,保障楼宇消防设施功能完好。

各二级学院职责是:全面做好本单位学生宿舍安全管理教育,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定期不定期开展学生宿舍安全与卫生检查等。

第十九条  基建工程安全,由后勤部归口管理。主要职责是:负责维修、基建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并落实维修、基建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对维修、基建工程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对水电气供应管网线路及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建立维修、基建工程前期论证与安全评估机制等。

第二十条  网络与信息安全,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归口管理。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以及主管部门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做好学校网络基础建设工作;负责网络设备定期检查和日常维护;负责校园网络日常管理和网络技术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信息过滤、路径控制等系统;负责校园网站登记、备案工作,落实学校网络安全管理与监督;制定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做好预案演练和人员培训工作。

第二十一条  特种设备设施安全,由后勤部归口管理。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

后勤部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审定各类特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学校特种设备设施安全专项检查,监督使用单位开展特种设备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建立特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责任制,开展特种设备设施使用管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安全教育等;制定和审定特种设备设施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置预案。

使用单位主要职责是:落实学校和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并落实相应的特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制定岗位职责、明确具体岗位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特种设备设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技术和使用维护档案,及时记录日常使用运行情况;具体负责特种设备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组织开展特种设备设施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本单位或学校开展的特种设备设施应急处置预案演练。

第二十二条  校舍与出租经营房安全,由后勤部归口管理。

主要职责是:建立健全校舍管理资料档案,建立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做好校舍及附属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学校出租房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协调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置校园周边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校外建筑设施、地质灾害隐患等。

第二十三条  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发生时,按《蚌埠工商学院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预案规定,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专班,指挥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进行应急处置和信息发布、报送。

第二十四条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同时,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和分管领导报告。各单位接报告后要迅速按照相应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施救,并及时向学校上报事故情况,不得隐瞒、谎报或迟报、不报,不得破坏事故现场。

第四章  奖惩机制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安全生产奖惩机制。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目标管理,采取“一票否决制”,并把安全生产工作绩效作为教职工晋升评优、单位评优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六条  学校安全生产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学校将组织事故调查,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研究决定调查组牵头单位和组成人员。事故调查专班(应当查明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等情况,确定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据相关法规制度,提出事故处理和整改建议,并形成书面报告。

领导小组根据安全事故性质、责任大小和后果影响程度等情况,研究提出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理建议报学校研究决定。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安全生产归口管理部门和各责任主体单位应依据本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办法。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安全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规定。





Baidu
米兰(中国)体育官方网站